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一上”预算要求:计划在2021年购置单台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不论经费来源,均纳入购置申请范围)需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附件一),经教育部批复后方可招标购置。请各学院于2020年7月30日前(8月3日前需要报教育部),将附件一表格汇总后发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sysgl@cpu.edu.cn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购置申请预论证。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按教育部要求,设备购置申请有效期为两年。已提交2020年设备购置申请(附件二)尚未购置的,可在2021年购置,原申请仍有效,本次无需重复申请。
2.附件一:2021年设备购置申请表中的“项目(二级)名称”可以填写: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国家重点实验室设备购置专项、双一流、科研项目(纵向、横向科研)、校内预算等,不明确的可以不填。
3.附件一中的设备单价,以人民币(万元)标注,如果以美元计价,请转为人民币计价。
4.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个教师,防止漏报。
5.每台设备只报一个归口统计部门(无需在学院和归口部门重复申报)。
6.设备购置联系人:
部门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手机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黄晋茹 | 86185073 | 15951876785 |
计财处 | 毛福兴 | 86185528 | 13813892951 |
附件一:2021年设备购置申请表-XXX学院
附件二:2020年已申请设备购置清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计财处
2020年7月24日
附件一:2021年设备购置申请表---XXX学院.xls附件二:2020年已申请设备购置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