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 实验用品消毒的通知

发布者:高宇发布时间:2022-03-14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学院,校公共实验平台:

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实验用品(含试剂、耗材等,下同)的消毒事项要求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实验用品原则上须从学校后勤服务集团物资供应中心订购。

、确需自行采购实验用品,必须符合以下消毒要求

1、直接寄送到菜鸟驿站的实验用品,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对外包装消毒;进入实验室后,仍须对内包装进行层层消毒。进口物品和冷链运输试剂还须建立使用台账(模板见附件2)。

2、由师生自行接收的实验用品,严禁在校外私自接收后带入学校,进校前必须送到学校指定的消毒点消毒。进口物品和冷链运输试剂的消毒严格按照《实验室消毒参考指南》(附件1)执行;非进口物品在学校指定的消毒点对外包装消毒后,进入实验室还要对内包装进行层层消毒

3江宁校区消毒点:试剂、耗材在东南门岗亭消毒;大型仪器在北大门消毒玄武门校区消毒点:6号门面房(正大门右手第2间)

4、联系方式:

 (1)实验用品(自行接收的试剂、耗材等)消毒点:

玄武门校区:胡科长13655171786

江宁校区:姜师傅 15050596934

         倪老师 15195949916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常老师 18852060962


附件1:《实验室消毒参考指南》

附件2:《实验室进口物品消毒记录表》《实验室进口试剂、耗材领用登记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311日   


附件1:实验室消毒指南.doc

附件2:《实验室进口物品消毒记录表》《实验室进口试剂、耗材领用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