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公共实验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就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寒假前,各学院(单位)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范围、全要素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特别做好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危险废物、气体钢瓶以及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订好应急处置预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实验室安全检查。
二、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1.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2月10日至17日),实验室暂停实验,可以维持必要设备设施、场所环境等基本运行,保障安全。
2.开展实验时,必须有人现场值守,实验结束后,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关好门窗,检查水、电、气安全,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人员值守,防止意外发生。
3.落实实验室的安全责任,明确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停用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
4.对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要落实双人双锁保管制度,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安排寒假专人值班
寒假期间各学院要落实好值班人员,定期巡查,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四、应急联系电话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8852060962(常老师)
安全保卫部门24小时值班电话:
86185110(江宁校区) 83271110(玄武门校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