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公共实验平台:
为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现委托有资质的厂家对过期试剂进行集中处置,处置单价21元/公斤,由实验室自行承担。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时间和地点
校区 | 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江宁 校区 | 11月15日(周五) 上午10:00-11:00 | 学院实验楼二期 1楼西门 | 徐老师 13852298124 |
玄武门 校区 | 11月15日(周五) 下午14:30-15:30 | 科研楼 1楼大厅 | 鲍老师 19961865700 |
二、注意事项
1. 实验室需明确试剂成分,张贴标签,用纸箱分类包装(固体和液体、氧化剂和还原剂、有机试剂和无机试剂等按性质分开包装,同时确保试剂瓶口密封完好),如实填写《实验室过期试剂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带至移交现场,电子版于11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sysjak@cpu.edu.cn。(未按要求时间发送电子版,本次不进行收集处置)
2.实验室安排专人将过期试剂送往收集地点,待处置厂家现场核查合格后,称重并签字交接,不规范的试剂不予接收。
3.请于11月30日前凭借现场开具的《实验室过期试剂处置明细单》将处置费用校内转账至规定账户(项目号:1302200002)。
4.整理、搬运过期试剂的过程中请注意安全,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附件:实验室过期试剂登记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