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 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高宇发布时间:2025-01-15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校公共实验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就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寒假前,各学院(单位)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特别做好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危险废物、气瓶以及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防控措施并制订应急处置预案。

二、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1.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未通过安全准入考试的师生严禁开展实验;假期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加热设备、特种设备、实验气体等重要危险源的实验须在“特殊时间段及高危实验”信息系统上备案。

      2.开展实验时,须履行值班值日制度,实验结束后,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须关好门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加热源并在“安全自查打卡”信息系统记录。

      3.加强实验场所门禁管理。停用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贴好封条,安排专人统一保管实验室备用钥匙,确保紧急情况下实验室门锁可顺利打开。

      4.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禁超量存放、禁忌混放、叠放倒放,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失窃及火灾等事故发生。

      5.加强场所环境的安全管理。严禁在实验室饮食或存放食品;严禁占用公共过道堆放试剂、耗材、设备等;严禁实验室堆放大量易燃杂物。

三、安排寒假专人值班

      寒假期间各学院要落实好值班人员,定期巡查,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四、实验室安全事件紧急联系方式: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8852060962(常老师)

      安全保卫部门24小时值班电话:

86185110(江宁校区)  83271110(玄武门校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