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高宇发布时间:2021-10-26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校公共实验平台:

1024日,南京某高校一实验室发生爆燃,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见附件1),制定方案,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和治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一)彻底清查盘存实验室所有化学品,建立台账和名录清单,严禁超量存放(按50平方米为标准,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公升或50千克)。

(二)实验室严禁购买、存放、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民用爆炸品(例如苦味酸)。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须出具公安或卫生等主管部门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保卫处审核。

(三)危险化学品须按性质分类存放,避免因容器破损或挥发引发化学反应而导致事故发生。对于受热易分解、遇水剧烈反应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当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处。

(四)所有危险化学品(包括气体)需在化学品采购平台上进行申请、采购及管理,不得先购买后申请,不得线下私自购买危险化学品。普通化学品可以线下采购,通过平台备案,打印验收单,凭单报销。

二、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

气体钢瓶应存放在安全位置,妥善固定,远离热源。易燃易爆气体与助燃气体必须分开存放。对于涉及有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相应的气体监控和报警装置。存有大量惰性气体或液氮、CO2的较小密闭空间,需安装氧含量监测报警装置。

三、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

实验室应设立化学废弃物暂存区,分类收集,贴上标识标签,及时预约转运。

四、加强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巡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台账,特别关注冰箱、水泵、烘箱、电吹风、油浴锅、水浴锅等冷热设备以及UPS电源的安全管理,严禁使用超年限或有安全隐患的老旧设备。

五、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实验室特种设备(如高压灭菌锅)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并将定期检验合格证置于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安全阀或压力表等附件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校验或检定。

五、加强场所环境的安全管理

严禁占用公共过道堆放试剂、耗材、设备等;严禁实验室堆放大量易燃杂物。

六、加强危险性实验的风险评估

开展危险性实验前,指导教师应对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从“人、机、料、法、环”的角度评估风险点、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指导老师应告知实验人员风险评估的详细情况,监督实验室人员规范操作,做好防护。

七、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和人员继续教育

(一)在实验室工作的负责安全的老师和全体学生必须参加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未通过考核的师生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二)通过安全考试,但在各级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较多、管理混乱的实验室有关人员须重新开展安全学习和考试。

八、加强实验室人员值日值班管理

各实验室需安排人员值日值班(值日表张贴上墙)并向学院报备;开展实验时,须有人员值守,晚上离开实验室,务必要全面检查实验室的水、电、气安全,确需夜间开展实验或使用仪器设备的,须向学院和物业报备。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人员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学校将采取措施,关停整顿,待复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联系人:常其沛   86185032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1026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