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关于集中处置实验室过期试剂的通知

发布者:高宇发布时间:2021-11-26浏览次数:449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现委托有资质的厂家对过期试剂进行集中处置,处置单价22/公斤,由实验室自行承担。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校区

时间

地点

联系人

江宁

校区

1130日(周二)

上午10:00-11:00

实验楼G

1楼大厅(实验区)

徐老师:13852298124

玄武门

校区

1130日(周二)

下午14:30-15:30

科研楼主楼

1楼大厅

袁老师:13770557331

二、 注意事项

1. 实验室需明确试剂成分,张贴标签,用纸箱分类包装(固体和液体、氧化剂和还原剂、有机试剂和无机试剂等按性质分开包装,同时确保试剂瓶口密封完好),如实填写《实验室过期试剂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带至移交现场,电子版于1129日前发送至邮箱:sysjak@cpu.edu.cn

2. 本次暂不处置剧毒品。

3. 实验室安排专人将过期试剂送往收集地点,待处置厂家现场核查合格后,称重并签字交接,不规范的试剂不予接收。

4.请于1231日前凭借现场开具的《实验室过期试剂处置明细单》将处置费用校内转账至规定账户(项目号:1302200002)。

5. 整理、搬运过期试剂的过程中请注意安全,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附件:实验室过期试剂登记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1125 

附件:实验室过期试剂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