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校公共实验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将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寒假前,各学院和实验室须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管控措施并制订应急处置方案。
2.落实人员准入与教育。实验室负责人须落实人员准入机制,加强安全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高危实验管控。假期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酒精灯、高温高压设备、特种设备、危险性气体等的高危实验,必须确保实验期间全程有人值守,严格落实双人同时在场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加强日常管理。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须督促实验人员落实值班值日制度,严禁饮食,每日必须开展“安全自查打卡”,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
5.加强停用实验室管理。假期暂时停用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将备用钥匙送至物业管理人员处。
6.安排寒假专人值班。寒假期间各学院要落实好值班人员,定期巡查,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7.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联系方式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8852060962(常老师)
(2)安全保卫部门24小时值班电话:86185110(江宁校区) 83271110(玄武门校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