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检系统中隐患整改消分的通知

发布者:高宇发布时间:2022-09-23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公共实验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闭环管理,学校利用实验室安全巡检系统,实行安全隐患“12分扣分制”,具体如下:

1、学校组织检查人员定期巡检,利用巡检系统登记,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2、隐患如超期未整改(一般为7天),将正式扣分,隐患分值超出12分,实验室将被限制采购,若有重大安全隐患,实验室须暂停实验,立即整改。

3、实验室因违反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或事件(如烟感报警、明火、毒气泄漏、漫水等),一次性扣12分,并按相关文件调查处理。

4、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及时上传整改情况,如隐患分值达到12分,不仅需要上传现场整改情况,还需要相关人员参加教育和准入考试方可消分。(至少1名实验室负责安全的老师和2名以上相关学生),具体消分操作参见附件1.

5、学校将定期公示未及时整改的隐患,各级监管部门(如公安、教育、环保、应急等)也可能通过查看学校巡检系统,加强有关实验室的安全监管。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消分操作指南

  

联系方式:              常老师     8618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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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414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消分操作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