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创新药物成药性评价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者:高宇发布时间:2023-05-11浏览次数:10

       项目概况: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创新药物成药性评价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522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NJYT-2023-024C

2、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创新药物成药性评价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经费性质:财政性资金

5、预算金额:19.5万元

       6、最高限价:19.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7、采购需求:主要工作按国家环保相关要求,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梳理项目建设内容,完成项目申报立项。

      (2)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

      (3)完成文件报送、审批并取得批复

      (4)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编制、专家评审及费用支付等相关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始,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创新药物成药性评价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

9、质量标准:成果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10、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监狱单位提供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将做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实施单位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供应商各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打印保存,并作为本项目档案资料留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5112023518,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将下述资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287742284@qq.com,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电子采购文件: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包含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

3)支付宝账号:287742284@qq.com,户名:陈元辉

4)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磋商。

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栋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305室

五、开启

2023年05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栋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药科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3、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称:中国药科大学

    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025-86185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3

 联系方式:陈元辉,15105149905

 邮编:211100

 Email287742284 @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元辉

 电话:15105149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