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填报工作,请相关学院认真核对本单位的2022-2023学年《本科实验室场所》中实验场所名称、所属单位名称、性质和使用面积等信息,并于2023年11月2日前书面反馈相关信息是否需要修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0月27日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填报工作,请相关学院认真核对本单位的2022-2023学年《本科实验室场所》中实验场所名称、所属单位名称、性质和使用面积等信息,并于2023年11月2日前书面反馈相关信息是否需要修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