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处置实验室过期试剂的通知

发布者:高宇发布时间:2023-11-08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校公共实验平台:

为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现委托有资质的厂家对过期试剂进行集中处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时间和地点

校区

时间

地点

联系人

江宁

校区

11月15日(周三)

上午10:00-11:00

实验楼G楼

1楼大厅(实验区)

徐老师

13852298124

玄武门

校区

11月15日(周三)

下午14:30-15:30

科研楼

1楼大厅

鲍老师

19961865700

二、注意事项

1. 实验室需明确试剂成分,张贴标签,用纸箱分类包装(固体和液体、氧化剂和还原剂、有机试剂和无机试剂等按性质分开包装,同时确保试剂瓶口密封完好),如实填写《实验室过期试剂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带至移交现场,电子版于11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sysjak@cpu.edu.cn。(未按要求时间发送电子版,本次不进行收集处置)

2.实验室安排专人将过期试剂送往收集地点,待处置厂家现场核查合格后,称重并签字交接,不规范的试剂不予接收。

3.请于11月30日前凭借现场开具的《实验室过期试剂处置明细单》将处置费用校内转账至规定账户(项目号:1302200002)。

4. 整理、搬运过期试剂的过程中请注意安全,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5.玄武门校区近期需要搬迁的实验室按照要求整理待处置试剂,用纸箱分类包装,附上《实验室过期试剂登记表》。

附件:中国药科大学实验室过期试剂登记表.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