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校师生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加强生物安全意识,4月29日下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邀请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张金岭律师在江宁校区开展普法讲座,各学院100余人参加线上或线下培训,会议由公共实验平台药学动物实验中心主任陈真教授主持。
张金岭律师围绕“实验室安全及法律责任”主题,从立法意义、立法背景、法律责任划分、案件剖析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进行解读。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从2021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此次培训有利于我校师生敬畏法律,远离生物安全法律红线,依法依规进行各项研究活动。
(供稿单位:中国药科大学公共实验平台,撰写人:刘佳,照片:鲍小强,审稿人:常其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