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校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于4月26日至28日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本次检查由副校长陆涛带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学院相关负责人及学院安全员共同参加。
检查中,陆涛副校长强调,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层层分解压实安全责任;要推进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常态化,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底线意识;要持续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在各学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气体钢瓶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检查人员现场指导隐患整改,并利用“实验室安全巡检系统”对隐患进行登记、扣分和通报。
下一步,学校将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根据实验室安全三级任务清单,借助信息化技术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检查现场)
(供稿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科,撰写人:郑碧云,审稿人:刘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