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共实验平台部分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高宇发布时间:2021-09-07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中国药科大学公共实验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管理服务效能,平台结合工作实际,经广泛调研、专家论证,现对平台部分收费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平台测试收费标准公布如下(见附件),校内各机组可参照此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从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中国药科大学公共实验平台

2021年9月7日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