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酒精灯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4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尽量减少酒精灯的使用,如需使用须履行审批手续,取得准入后方可开展相关操作。
第三条操作区域条件:通风橱内、有机合成或存放大量易燃试剂的实验室不能使用酒精灯。酒精灯操作区域须标识,操作区域内及周边不放置易燃的试剂、耗材、纸箱、泡沫、危险废物等。
第四条配备消防物资:操作区域附近须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湿毛巾、防火垃圾桶、坩埚钳或隔热手套等消防防护设施并定期检查。
第五条加强人员管理:每次使用酒精灯,须两人在场,由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明确操作人和监护人,做好台账记录。酒精灯操作人和监护人均须通过安全培训与考核后方可上岗,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演练。
第六条加强酒精灯检查:酒精灯使用前,需仔细检查容器内酒精体积、棉芯长度和粗细、酒精是否溢漏等情况。
第七条异常情况处置:(1)若酒精溢洒并引燃台面,操作人和监护人立即用湿毛巾或灭火器扑灭,用坩埚钳或隔热手套将燃烧的酒精灯丢入防火垃圾桶。(2)若在洁净台操作,发生酒精灯异常事件(如火焰蹿高、酒精翻洒等),须立即停止实验,除扑灭明火,断开电源,拆卸洁净台顶部隔板、检查空滤系统滤膜是否引燃。(3)及时向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

